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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普展业科技有限公司芯片研发及液晶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方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2-11-26
招标单位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地区
招标编码
潭乡财采计【2022】153号
招标类别
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22-11-09
联系人
李**
联系电话
如需查看该详情,请拨打客服热线:0535-6792766
项目摘要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湖南创普展业科技有限公司芯片研发及液晶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创普展业科技有限公司芯片研发及液晶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方工程

1.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153号

1.3、委托代理编号:XY2022-30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湖南创普展业科技有限公司

芯片

研发及液晶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方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90.89

1.7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湖南创普展业科技有限公司芯片研发及液晶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方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开通政府采购。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后果自负。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湘乡市电力产业园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曾斯婉

电话:0731-56792082

行政监督部门:湘乡市政府采购指导站

地址:湘乡市务门前

电话:0731-56778282